四分公司李美生同志获科技进步奖20000元
时间:
2004-0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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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,领导研究,同意四分公司对李美生同志的奖励意见,给予物质上20000元的奖励。
集团公司希望公司每位员工以此为动力,努力工作,多出科技成果,将集团公司的科技进步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。